2018-06-11 10:42:52
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印發(fā)《關于召開乙醇胺反傾銷案聽證會的通知》,通知提出,2017年10月30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于美國、沙特阿拉伯、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應包括泰國TOC乙二醇有限公司在內的相關利害關系方申請,為保證調查程序的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二十條的規(guī)定,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決定于2018年7月3日(星期二)在商務部召開乙醇胺反傾銷案聽證會。(商務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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